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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2017年12月14日 11:56 国际处 点击:[]

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立项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国际处/港澳台办研究决定自2018年开始,对所有涉外项目增加预报环节。现就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的预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申报时间

预计2018年1月5日至15日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申报与随后的地方项目、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的关系

随后的地方项目、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特别是学校各个专项原则上从面上项目中的落选项目中优先产生。

三、面上项目申请条件

1.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一线的教职工(含专职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但进行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进修培训的科目应与目前所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一致。

4.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周岁,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

5.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7.在出国期间能认真完成既定的出国研修计划,回国后至少完成以下一项考核指标:

(1)国际刊物发表或与进修单位联合发表论文1篇;

(2)通过引智工程引进国外专家1名或技术1项;

(3)引进至少一门与本专业相关的课程资源,回校后应能独立承担本专业至少一门课程的英语授课任务;

四、预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外语水平证明(若有)、

3、论文、科研项目目录、

4、邀请信(如暂无邀请函,需说明何时可以获得。)

5、个人承诺书

五、预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含临床学院)结合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项目选派要求推荐项目候选人,于12月29日前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及推荐候选人的纸质材料报送国际处/港澳台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hwsb@usc.edu.cn。

六、面上项目正式申报申请程序和时间

国际处/港澳台办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准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和审核时间如下:

1月5日—9日完成个人网上申请,上传所有附件材料

1月10日前将申请表(贴照片)、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及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纸质档(3份)送交国际处/港澳办;

1月11日—12日国际处完成审核和校内公文的准备;

1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国际处完成审核。

七、派出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龙娟 傅华丽 袁春阳

电话:8281648 8282718

邮箱:nhwsb@us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欲了解留学基金项目具体内容,请登录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页

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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