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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023年05月11日 17:42  点击:[]

南华大学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姓名


班级


所在学院


学号


出生日期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的地联系电话


交流学校


国家/城市


项目类别

□校际研究生教育项目  □校际交流生项目

交流期限

   日至      

是否我校合作学校


证件号码


签发地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经费来源

□自费  □其他 (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国内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家长(监护人)声明:

申请人离校期间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经费保障由家长及申请人本人负责。

签字人与申请人关系:父亲 母亲  其他  

 

签字      

申请人声明:

本人声明

1、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同时知悉参加该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无法按时获得合作院校的学位。

签字      

导师

意见

 

签字    

学院

意见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外事部门意见

1、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该项目:□同意  □不同意。

2、申请人      日前向南华大学提出学分转换或学位授予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意见

 

 

   签字           

实际回校日期:        

获得合作学校学分情况(我校认可部分):

获得合作学校学位情况及我国教育部认证结果:

(外事部门填写)      

本表一式四份。手续需逐项办理。办理完毕后,申请人、指导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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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