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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号)

2021年11月22日 16:58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申报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师面上项目8个获批,地方项目2个,立项率100%,立项总数居省属高校第1名;高校青年骨干项目申报3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立项1个。

为继续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往年惯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申报对象

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1月或4月

教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10日 -3月31日

学生教师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日 -3月31日

教师学生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4月或5月

教师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第一批:4月

第二批:9月

教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选派

第一批:3月1-10日;

第二批:9月1-10日

学生教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申请

10月1日-20日

学院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项目的申报。根据正在草拟的学校十四五规划的相关精神,2022年拟分配到各二级学院申报最低指标为:

教师: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未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0%申报。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已经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5%申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和附属公共卫生医院不作要求。

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核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基础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护理学等学科为202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2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5%。

其他学科原则上为202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2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0%。

三、注意事项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参考往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要求(每年要求基本相同)。

2、请各位导师及早帮助学生联系学生项目申请事宜。

3、请及早联系并拿到邀请函,获得邀请函后,请与国际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提前审核邀请函是否规范。

4、此通知为年度例行工作的温馨提示,如2022年项目发生变化,国际处将及时发布;同时,在每个具体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前一个月,国际处将发布具体通知。

请相互转告,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处或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龙娟

联系人电子邮箱:longjuan@usc.edu.cn

联系电话:8281648 8282718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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