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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号)

2022年12月14日 10:17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继续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往年惯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申报对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月10日 -31日

学生教师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日 -31日

教师学生

国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4月10-30日

教师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5月1-15日

教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月10-31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5月10-31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9月10-25日

教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选派

 

第一批:3月1-10日;
第二批:9月1-10日

学生教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申请

 

10月1日-20日

学院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的国际化指标提前布局,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项目的申报。

三、注意事项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参考往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要求(每年要求基本相同)

参考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

2、请各位导师及早帮助学生联系学生项目申请事宜。

3、请及早联系并拿到邀请函,获得邀请函后,请与国际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提前审核邀请函是否规范。

4、此通知为年度例行工作的温馨提示,如2023年项目发生变化,国际处将及时发布;同时,在每个具体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前一个月,国际处将发布具体通知。

 

请相互转告,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处或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聂宇涵

联系人电子邮箱:nieyuhan@usc.edu.cn

联系电话:828164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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