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手续的特别提醒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随着出国团组数量的增多,现就因公出国手续作出特别提醒:
一、凡我校具有中国国籍的在职职工因工作或学习需要,赴国(境)外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国际会议、文化交流、国际赛事、文艺演出、体育训练、教育展览、培训、研修以及友好交流访问等公务活动,均应按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执行公务活动!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等非公务活动属于因私出国(境)。
二、请计划因公出国(境)的团组至少提前两个月至国际处办理手续,严格按照校内审批手续办理。所需材料详见国际处官网:https://id.usc.edu.cn/info/1119/3652.htm
三、计划参加同一会议的人员原则上应作为同一团组进行申报,不接受分为多个团组申报。如公示团组时,有参加同一会议的其他人员,请在校内公示阶段及时致电国际处,合并成同一团组。
四、出访时间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填报,不得安排出访任务以外的活动。
五、出访经费不建议私人第三方支出。
六、系统填报时需特别注意,高校工作人员不属于党政干部,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828164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