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

关于申报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项目的通知

2025年01月14日 15:37  点击:[]


根据国家原子能机构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签署的实习生派遣协议,国家原子能机构将选派一批实习生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可供选择的实习岗位共25个,实习期原则上为1年。现推荐实习生人选,条件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3、年满20周岁,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学生(剩余学习年限一年以上),或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完成学位一年内),未参加过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实习活动,且无直系亲属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任职;

4、具备优秀的英语书面和口语能力,掌握国际原子能机构其它官方语言者优先;

5、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6、符合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选派工作安排,每个岗位最多推荐3人,人选经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司组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司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经国际原子能机构录用的,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或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岗位要求(具体岗位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将实习生申请表、个人陈述(英文)、个人简历(英文),以及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明、专业水平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5年3月6日(周四)前报送我司。

我校工作流程:

1)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各学院摸排学生报名情况,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拟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至国际处;

2)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17日:请拟报名的同学于2025年2月17日(周一)前,将实习生申请表(附件2,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续由学校统一填写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并统一加盖公章)、个人陈述(英文)、个人简历(英文)以及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明、专业水平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国际处项目科(聚贤楼314室)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pengxue@usc.edu.cn(请将邮件命名为“国际原子能机构实习申请-学院-姓名-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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