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继续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往年惯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申报对象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3月10日 -31日 |
学生教师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3月10日 -31日 |
教师学生 |
国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
4月10-30日 |
教师 |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
5月1-15日 |
教师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5月10-31日 |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
5月10-31日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9月10-25日 |
教师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选派 |
第一批:3月1-10日; 第二批:9月1-10日 |
学生教师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项目申请 |
10月1日-20日 |
学院 |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的国际化指标提前布局,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项目的申报。
三、注意事项
1、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参考往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要求(每年要求基本相同)
参考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
2、请各位导师及早帮助学生联系学生项目申请事宜。
3、请及早联系并拿到邀请函,获得邀请函后,请与国际处工作人员联系以便提前审核邀请函是否规范。
4、此通知为年度例行工作的温馨提示,如2023年项目发生变化,国际处将及时发布;同时,在每个具体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前一个月,国际处将发布具体通知。
请相互转告,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处或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聂宇涵
联系人电子邮箱:nieyuhan@usc.edu.cn
联系电话:828164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