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陈佳欣等2名同学申请2023年度
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360号)和《南华大学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南华政发〔2017〕23号),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学校拟推荐陈佳欣、王海倫两名同学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12月8日16:00。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
电话:8281648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