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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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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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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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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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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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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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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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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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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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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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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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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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校际研究生教育项目 □校际交流生项目 |
交流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是否我校合作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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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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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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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至 年 月 日 |
经费来源 |
□自费 □其他 ( )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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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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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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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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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紧急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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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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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声明: 申请人离校期间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经费保障由家长及申请人本人负责。 签字人与申请人关系:□父亲 □母亲 □其他 ( ) 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人声明: 本人声明 1、以上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2、同时知悉参加该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无法按时获得合作院校的学位。 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意见 |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
财务处意见 |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
外事部门意见 |
1、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该项目:□同意 □不同意。 2、申请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南华大学提出学分转换或学位授予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主管领导(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实际回校日期:年 月 日 获得合作学校学分情况(我校认可部分): 获得合作学校学位情况及我国教育部认证结果: (外事部门填写)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四份。手续需逐项办理。办理完毕后,申请人、指导导师、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