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一号)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申报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很好的成绩。教师面上项目16个获批,地方项目13个,立项率100%,立项总数居省属高校第1名;高校青年骨干项目申报5个。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立项5个,立项率83%。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发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为继续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
申报时间 |
申报对象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月10-31日 |
学生 |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
3月10-31日 |
教师学生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
4月10-31日 |
教师 |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项目) |
5月1-15日 |
教师 |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9月10-30日 |
教师 |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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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项目的申报。根据正在草拟的学校十四五规划的相关精神,2021年拟分配到各二级学院申报最低指标为:
教师: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未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0%申报。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已经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5%申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和附属公共卫生医院不作要求。
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
核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基础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护理学等学科: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5%。
其他学科:原则上为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0%。
三、注意事项
1、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具体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要求。
2、各位导师及早指导学生申报、协助学生联系邀请函。
3、及早获得邀请函,并及时送国际处工作人员审核邀请函是否规范。
请相互转告,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处或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8281648 8282718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