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旧站)

关于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号)更新

2021年01月18日 11:15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校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公派出国项目申报工作克服重重困难,取得很好的成绩。教师面上项目16个获批,地方项目13个,立项率100%,立项总数居省属高校第1名;高校青年骨干项目申报5个。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立项5个,立项率83%。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经发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为继续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1. 主要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申报时间

申报对象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10-31日

学生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10-31日

教师学生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面上项目)

4月10-31日

教师

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项目)

5月1-15日

教师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9月10-30日

教师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项目的申报。根据正在草拟的学校十四五规划的相关精神,2021年拟分配到各二级学院申报最低指标为:

教师: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未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0%申报。

具有3个月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占比已经达到10%的学院,原则上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5%申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和附属公共卫生医院不作要求。

学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

核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矿业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基础医学、药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护理学等学科: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5%。

其他学科:原则上为202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21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0%。

三、注意事项

1、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具体项目选派办法和相关要求。

2、各位导师及早指导学生申报、协助学生联系邀请函。

3、及早获得邀请函,并及时送国际处工作人员审核邀请函是否规范。

请相互转告,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处或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8281648 8282718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一号)更新
下一条:南华大学“中日友好杯”大学生日语征文比赛获奖名单

关闭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邮编:421001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