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国际学生奖学金开展评审,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根据《南华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年度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节 评审办法
 第一条  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国际学院学工室提供候选人名单及评审材料等依据,经国际处/国际学院院务会讨论决定,报学校审批。
 第二条  由国际学院学工室负责核对被评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平时表现。
 第二节 奖学金的评审标准
 第三条  此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湖南省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南华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
 第四条 符合《南华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条件者,可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同一年度不可重复参评。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国际学生奖学金:
 (一) 违反中国法律或违反学校纪律达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二) 学习成绩出现不及格者。
 (三) 不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第六条  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在发放奖学金之前,如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则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取消奖学金。
 第三节 评审内容
 第七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评审以学生总评分为依据进行排序。总评分的构成为: 平均学分绩点(70%)+平时表现分(30%)。
 第八条  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分为学生的学年期末首考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考查课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分别对应90/80/70/60分进行计算。因学校参与学校活动申请缓考者并被学院批准,缓考成绩在此奖学金评定公示开始之前还未获得分数,则该门成绩不计入平均分,但承认其参选资格。
 第九条 平时表现分为学生在一学年期间的表现得分。
  有下列情况者可获外加分:
  (一) 受院级通报表扬者加1分,受校级通报表扬者每人每次加2分。
 (二) 学生干部(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考核工作任务完成好者每人每次加1-3分,分合格、良好、优秀三等。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
 (三)向学院网站投稿并被发表,每篇文章加1分。
 (四)参加经过批准的校外活动,参加者每人每次加0.5分,组织者每人每次加1分。
 (五)参加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每人每次加1分,组织者每人每次加1.5分,破纪录者每人每次加2分。
 (六)参与省级文体竞赛获奖者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为别对应加分8/6/4/2分。
 (七)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类文章,每篇文章加5分。
  有下列情况者将获外减分:
 (一)按规定要求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活动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扣0.5分。学院组织的查课,缺课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
 (二)疫情期间“奕辅导”健康打卡,不打卡的学生每次扣分1分,按次数计算。
 (三)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每人每次扣5分,受到院级批评每人每次扣2分。
 (四)其他的减分事项,由学院视具体规章制度予以扣除。
 第四节 其他
 第十条  本细则适用于2021-2022年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并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国际学院
 2022年9月30日
 
 
 
 
  
   
    | 2021—2022年南华大学国际学生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 | 
   
    | 专业 | 专业参评人数(人) | 分配名额 | 
   
    | 2019级医留班 | 129 | 45 | 
   
    | 2019级土留班 | 6 | 1 | 
   
    | 20级研究生 | 1(医学类) | 7(医学类3人,非医学类4人) | 
   
    | 21级研究生 | 14(医学类7人,非医学类7人) 
 | 
 |